河北“一塘一策”整治农村黑臭水体

发布时间: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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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农村坑塘、沟渠等小微水体,今年以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在深入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强化控源截污,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努力留住鸟语花香的田园风光。

常态化排查整治,累计排查坑塘沟渠8.2万个

“农村黑臭体是指农村地区村民房前屋后坑塘沟渠中,颜色明显异常或散发浓烈难闻气味的水体。具体水质监测界定标准为氨氮、溶解氧、透明度3项指标,指标值分别为大于15毫克/升、小于2毫克/升、小于25厘米,任意一项超标即判定为农村黑臭水体。”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副处长张钊兴介绍。

据了解,河北省农村坑塘、沟渠等小微水体数量多、分布广,在监管中还存在动态变化大、长效监管难、治理后易返黑返臭等问题。

在连续4年开展全省排查整治基础上,今年3月,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河北省农村黑臭水体深化排查整治方案》。坚持“查、管、治、防”多措并举,综合运用人工排查、卫星遥感和无人机飞检等方式,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制定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验收工作方案,对照标准严格复核,确保整治效果。

据统计,截至10月底,河北省累计排查坑塘沟渠8.2万个,其中,排查出农村黑臭水体938个,共计126.7万平方米,已完成整治705个,共计87.9万平方米,剩余233个未完成整治的农村黑臭水体,因污染源复杂和治理工程投入大等原因,均已采取控源截污、建立标识牌等措施,制定了治理方案并有序推进。

针对不同污染源,“一塘一策”推进分类整治

“农村黑臭水体的主要成因是污染物超量进入坑塘沟渠,主要污染源为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粪污以及个别企业私排。此外,水系不连通、缺少水动力等因素,也造成坑塘沟渠污水无法流动自净,从而加剧水质恶化。”张钊兴说,今年以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围绕提升农村坑塘沟渠水质大力控源截污,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粪污专项清理行动。

截至10月底,河北省累计出动19.1万人(次),发现并消除农村生活垃圾隐患7344处、污水隐患721处、畜禽养殖污染隐患235处,累计清理垃圾8.6万余立方米。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是斩断农村黑臭水体污染源的又一重要举措。河北省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截至10月底,全省新增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3152个,累计完成治理村庄2.35万个,治理率达到47.7%。

此外,河北省严格涉水经营活动监管,重点对坑塘沟渠周边涉水企业、畜禽养殖场、洗浴、餐饮、宾馆酒店等排污单位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

针对不同污染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指导各地对确认的农村黑臭水体,按照“一塘一策”原则制定治理方案,因地制宜进行分类整治,消除黑臭现象。比如,对于污染底泥淤积较厚、污染严重、需要疏挖的区域,进行清淤疏浚、生态修复;对于有条件的坑塘,结合排涝、补水等功能,适当采取水系连通的等工程措施。

完善长效化机制,将整治成效纳入考核内容

针对农村地区坑塘、沟渠等小微水体动态变化大的特点,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每季度组织技术单位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卫星遥感解译识别,今年前三季度,省级共向各市推送存在污染隐患坑塘、沟渠点位信息323个,各地在接收信息后及时组织现场排查、核实。

为防止整治后的农村黑臭水体返黑返臭,河北省对前期推送列入省级监管清单、完成整治的546个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由生态环境监测部门每季度开展水质监测;同时,不定期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专项执法检查,建立遥感识别、现场核实、问题交办、整改要账的闭环工作体系。

河北省明确提出,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纳入对各地政府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严格考核问效。今年4月27日,因存在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石家庄赵县、栾城区、晋州市,沧州运河区、任丘市5个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被集中约谈,督促加大治理力度,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下一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将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加强部门协调,强化帮扶指导,不断深化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遏制增量、消除存量、严格监管,提升农村坑塘沟渠水质,持续巩固前期治理成效,到2024年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助力打造和美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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